无意中再次点开天涯的“舞文弄墨”,除了少数几篇,依旧还是满眼的欲望和生殖器。
真的不知道这个网络世界是怎么了?是不是因为改革开放之前的宣传政策太过压抑,使得人们所有的才华都在这一个阶段疯狂地爆发,尤其以“性”为甚?
美国人在50年前的时候那一批作家,人们常说是“跨掉的一代”代表了对资本主义日益腐朽社会的揭露和讽刺。我觉得这是非常“典型”的描述,以至于在10年后的中国,有一批大呼“迷惘”的中国人出生了,他们在出生20年后的今天,也被人们称为堕落的一代。
乍看起来,这两类人有着很多相通的共同点,但是实际上,每当我翻出金斯堡的长诗《嚎叫》(HOWI)的时候,还是能很明显的比较出各自的不同来:
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 神圣!神圣!神圣!神圣!
这世界神圣!灵魂神圣!皮肤神圣!鼻子神圣!舌头,阳具,手和屁股神圣!
一切神圣!人人神圣!各处神圣!每个人都在永恒中!每日尽在永恒中!人人都是天使!
浪子与六翼天使一般神圣!疯人与我的灵魂一般神圣!
打字机神圣诗神圣声音神圣听众神圣狂喜神圣!
神圣彼德神圣艾伦神圣所罗门神圣路西安神圣克鲁亚克神圣汉克神圣伯罗斯神圣卡萨迪神圣那被蹂躏和受难的乞丐神圣那些丑恶的人间天使!
神圣我在疯人院的母亲!神圣堪萨斯祖父们的阴茎!
神圣那呻吟的萨克管!神圣那爵士乐的启示!神圣爵士乐队大麻爵士乐迷和平和海洛英和鼓点!
神圣摩天大楼和砖石路的孤寂!神圣人如潮涌的自助餐馆!神圣街底下神秘的泪河!
神圣孤独的黑天大神!神圣中产阶级巨大的羔羊!神圣那疯狂的反叛牧人!谁发现了洛杉矶谁就是洛杉矶!
神圣纽约神圣圣弗兰西斯科神圣皮奥利亚和西雅图神圣巴黎神圣丹吉尔神圣莫斯科神圣伊斯坦布尔!
神圣永恒中的时光神圣时光中的永恒神圣空间中的闹钟神圣四维神圣第五国际神圣火神中天使!
神圣大海神圣沙漠神圣铁路神圣机车头神圣梦幻神圣幻象神圣奇迹神圣眼球神圣深渊!
神圣仁慈!恩惠!怜悯!信仰!神圣!我们的!肉体!苦难!宽容!
神圣那超自然的无边无际的睿智的灵魂的仁爱之心!
这些是《嚎叫》的最后一个章节。每次读这些文字,总是让我充满了颠倒的味道,尽管耳中塞满了生殖器的呻吟,但是依旧能让人迸发出强烈的躁动、不安,继而是沉思、冷静。特别是这赞美诗一般的旋律,让人在热血沸腾中有一种极度的不安,像一个锥子般钻进你的脑袋,让你沦陷。
含蓄的中国人过去应该写不出这样的现代诗,除非是盛唐气象的李白,但李白绝对不会用生殖器来写诗。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新一代的年轻人们开始用生殖器写小说。
根本探讨不清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原因在其中用,但我想这些肯定包含了文字和性的多方面的压抑。这些压抑在网络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特别具有吸引眼球的功效,这使得他们能够在那些金光闪闪的成名作家的名字旁边,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占据一部分读者的心灵。公正地说,尽管是欲望写作,但是这里的很多作品都充满了共鸣,赢得了广泛的心声(这里要排除一下某些仅仅依靠身体写作的人)。这很能说明某些问题,特别是我们生活的道貌岸然的圈子之下的混沌和迷失。
应该说,这个网络世界其实没怎么了。只不过,在他的初有的虚幻之后,还必须满足人们的种种不切实际的现实需要。就像感情,就像性——这直接表现在舞文弄墨里面的那一类长长的“黄色”边缘小说的名单上(当然不是全部了,不过这里面很多小说写得还真的是很好);还有幻想和传奇(游戏、玄幻、社区等的流行)。毕竟,任何元素的诞生都是由理由和需求的。
不过,可能会有不同的声音的。很多人会说:涉及黄色产业的东西,在任何年代都是趋之若鹜的。尽管性适合吃饭睡觉一样平常的东西,但是在不知道哪个年代(西方人认为他们的羞耻心来源于亚当和夏娃的禁果,东方人的可能复杂一点)被列入道德范畴之后,死要面子衣冠楚楚的人们在这一件事情上总是要受到种种束缚而不得不戴个面具隐蔽行事,也正因为如此,他总是能够成为敏感的话题,受到倍加关注也是必然。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那么个空间,在大部分状态向它是封闭的,专门用来藏匿一写深度的本性和不满。而一旦这个空间打开了,就说明他本人想进入这个空间或是希望别人一块进入这个空间。但无论是哪种情况,都需要有一个媒介的参与,这个媒介,就是感同身受的信息资源。很多时候,这个信息资源是和“性”息息相关的,实际上,“性”只是一种渠道,这个封闭空间本身,和“性”并没有多大关系。
但至少,我更希望能够打开我这个封闭空间的,是金斯堡的《嚎叫》,而不是现在的这么多小说,不过还有个前提——请不要称呼我们为垮掉的堕落的一代——我们从来只在我们封闭的空间里绝望——我们决不会在吃饭的时候绝望,绝不会在工作的时候绝望——因为那不是绝望,而是等待绝望——希望当然也是有的,但那是另一个封闭空间的东西了,需要用另外的东西打开——至于哪一个先打开,很多时候,并不完全取决于我们自己。
但是事与愿违,很多情况下,在这些小说中,我们也一度迷失的很深,很重,很沉。
金斯堡在《我如此热爱老惠特曼》中写道:
我写诗因为沃尔特•惠特曼曾对世人以允诺表达思想应坦白直率毫无顾忌。
我写诗因为沃尔特•惠特曼不受阻碍的呼吸开创了长句诗歌体。
这两句话简直说出了文字的真谛:表达思想应坦白直率毫无顾忌。——虽然很多时候,思想一旦变成了文字就少了很多原汁原味的“骨感”,但他依旧充满了你的风情和心神。所以,无论美女作家们无论如何坦率地表达自己的风骚和多情,他都无法掩饰自己骨子里的不堪和堕落。她们的这些作品,甚至不如一个妓女写的自传,至少还能向我们传达一种社会低层的挣扎、愤怒和悲惨。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离盛唐时代已经很远了。当年的李白豪放的吐露自己的心声,我们再也难以模仿。而舞文弄墨里的那些生殖器,应该也不是一件坏事,只是,千万不要忘了自己的心里,还有两扇封闭的空间——绝望和希望——它们加在一起,才是你生活的来源。
——我很绝望的,很绝望地看着我所有的不切实际地希望,毁于一旦
——我无比懊恼地看着我所面临的一切都是绝望,绝望到只剩下希望了
在生殖器里嚎叫的文字
为代斯勒祈祷
很震惊地听到,代斯勒又要因膝盖受伤缺席2006年世界杯了。虽然对于代斯勒,并不是出于特别的喜欢,但是在理性而又顽强的德意志阵容中,这样一个华丽的天才,毕竟还是给人以无限美好印象的。他的再一次缺席,我想,对于他个人造成的遗憾,甚至更甚于给世界杯带来的遗憾(所以,特地挑了一张充满豪情的照片,聊以弥补遗憾吧)。
自己不是代斯勒,没法知道他此刻的心境——想必很低落,郁结很深。对于一个为此兢兢业业的职业球员来说,连续两届世界杯都在人们极大的关注和期望之下因为膝伤而缺席,这种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人们现在都喜欢把容易受伤的人叫做玻璃人,但是,这个曾经的少年毕竟坚强过努力过,为此还曾饱受抑郁症的困扰;去年我们还曾为他欣喜过,他毕竟重新出现在了赛场上并成为了德国战车的主力。可是现在的情况,很担心他是不是会再次受到抑郁症的困扰?
每一届世界杯前,我们都在历数参加的球员的名字,并对某些人的名字充满了关注。这让我想起了2002年的罗伯特•巴乔,不过巴乔和代斯勒不同,它的原因基本上是基于主教练;而代斯勒则任何回环挣扎的余地都没有,而在同一年,刚好伤愈的罗纳尔多却因此而恢复了自己的荣誉——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和无奈。1998年的时候,巅峰时的皮耶罗虽然伤愈参加了世界杯,却形同梦游,是伤病坏了她的灵感;2002年的时候,大腿受伤的齐达内看着跌跌撞撞的法国队无力回天,You Are Dying in the Sun的旋律高高飘扬,一度成为了忧伤的代名词。今天,我们如何向我们的代斯勒送去我们的问候?
抑郁症本是很多诗人的通病,所以有的时候尽管可怕,但是看起来颇多亲切感——他不但代表着烦躁忧虑,个中还一定程度包含着激情、冲动和热血。不知道这个说法对不对,但是太理性的人总是难免缺乏激情——所以我特别喜欢人们给巴拉克以“凯撒大帝”这个称呼,有的时候桀骜不驯的他更让人神往。毕竟,好的球不仅仅是用脚踢的,当伟大的钢铁般的德意志战车中出现这样一个“天才”的时候,我总觉得他的创造力和他的曾经的“抑郁”有着丝丝缕缕的牵连——想得多,想得复杂并不是坏事。
可惜,不知道当年巴乔和贝克汉姆神奇复出的奇迹会不会再代斯勒身上再次发生,估计很渺茫。
也许,现在应该关心的不是他能否参加世界杯,而是能否在随后恢复过来?
为他祈祷。祝愿他坚强。
不间断累垮
又耽误了几天的blog。工作啊工作,生活啊生活,难道每天给我10分钟的时间都没有吗?
我心里告诉我,10分钟是有的。只不过,这10分钟出现的时候,你已经精疲力尽得不想打字了。
1、太累了。在blog里把自己写的有关英雄和侠义的两篇(分别是《唯英雄者,方能论英雄》和《青干剑•吞嬴刀》)固顶了——转移一下注意力,麻痹一下神经,同时告诉自己,现在不能太细腻了,粗犷一点,否则要垮掉的。——用自己写的东西来意淫,还是不错的,最好还能听听《沧海一声笑》!
2、正好利用这回时间翻一翻blog从去年12月开通到现在的状况。一共79篇,还不错,篇篇都是俺的世界观的总结。很可惜,这些东西,人家是不会有耐心去看的:(就像我有的时候看别人的东西,将心比心嘛——看来,在策划上,至少在广告上,俺还不行。
3、星期三中午坐火车前往新乡,半夜1点到达,睡觉的时候已经三点了。第二天一早忙了半天,匆匆忙忙往回赶,结果耽误了飞机,改签的机票又晚点了,一路奔波,到了家里睡觉的时候已经半夜3点了。周五周六两天为了准备一些资料又忙了整个全天,周日一早五点半就爬起来往上海赶。直到现在,我才有时间坐下来,写几个字。
4、正好利用火车上和路途上的时间看了几本书。一本是丹•布朗的《骗局》,还有一本是蔡骏的《玛格丽特的秘密》。那个叫爽呀。我明后天要写一写着两本书的状况。
5、下载了几部电影《尘雾家园》、《新傲慢与偏见》、《不朽的园丁》、《圣诞快乐》。要好好享受一下电影的愉悦了。——PS:前几天刚刚把《三大战役》看完了。
几本丹·布朗的书
丹•布朗的书,目前已经出版的我都看过了,最近看的一本是《骗局》。
几本书比较下来,总觉得最喜欢的还是《天使与魔鬼》,而赫赫有名的《达•芬奇密码》,我觉得基本上是得益于亚马逊网上书店、时代杂志的宣传和欧美观众对欧洲“野史”的一些神秘感。这种神秘感嫁接到中国来,就很容易产生晕轮效应,以至于长时间热销,甚至还出现了好多研究达•芬奇密码的相关书籍,颇有些像前些日子的《清十二帝疑案》、红楼热等等。客观地说,之所以认为《达•芬奇密码》有些不如《天使与魔鬼》,完全是出于个人的考虑。因为《达》的故事空间垮度更大,看起来更有荡气回肠的感觉。《天》呢,在一定程度上更符合我这类读者的口味,既喜欢推理和出乎意料,又喜欢不断的神秘探险。
过去看过的《天使与魔鬼》呢,个人觉得,场景、知识体系、细节等都是很经典的畅销小说。但是,悬疑方面,反而没有《骗局》精彩,但是神秘的宗教氛围给人以不同于一般小说的味道,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喜欢看《夺宝奇兵》,喜欢一些神秘风味的,欧美人喜欢一些东方格调的文艺作品了。
不过,在悬疑方面,个人认为《骗局》是一个高潮。因为这一类涉及美国大选、NASA、国侦局、三角洲部队以及诸多美国高尖端武器设备的小说被写得如此传神而又惟妙惟肖,确实不容易。这本小说读起来,看觉有点夸大的味道,却合情合理,非常的过瘾。
《数字城堡》却没那么过瘾,很可能是题材被好莱坞的电影拍腻了的缘故,有点审美疲劳。
男人味和女人味的论证
最近老是听到有人说所谓的“男人味”、“女人味”这种东西。
我一直很纳闷,为什么要把这个“味”字放在这里面,而不用个其它的什么词,比如,“男人色(颜色的色)”,“男人皮(表示触觉)”什么的。有的人大概会说这后面两个词很难听,实际上“男人味”原本未必好听,听多了的缘故。
据本人猜想,这大概和味觉及嗅觉的的敏感性有关。一则若取颜色的“色”字,虽说有了眼睛的辅佑,但这难免会有“以貌取人”的嫌疑,不符合中国人的修身养性的审美特制;而若取“皮”这个词,则赶上了触觉的大忌,犯了中国了授受不亲的规矩。由此引申开来,中国人只好取了“味”字。一则,这个“味”字可以同时代表嗅觉和味觉,同时很富有细腻的情怀,供人们品“味”。大而化之,古代的女人们用的香粉,淡淡的古典气息的香味,让人总能对滑腻的皮肤产生奢靡的联想,非常富有“君子好色而不淫”的精神。直觉上来说,含蓄的中国人(至少在古代)总不能对窈窕淑女虎“视”眈眈吧?也不能饿虎扑食张牙舞爪吧?
所以颌上眼睛、双手置背,附庸风雅一把,深深地嗅上两口浓浓的脂粉气,既不少了风度,也不失了欣赏的妙处,两全其美。若是眼睛憋不住,偶尔睁开了,也可抬头望望天空之月,之云,之花,所以,风尘风月,落花如雨,总是能和“暧昧”有机的结合起来,产生出无尽的花前月下的好事。本人进一步猜想,大概,中国读书人喜欢背着手摇着扇子的“习气”也是这么来的,用来控制你的不老实的“拈花惹草”手。而一旦扇子腾挪着花开去,在女子身上一点,则多了不知道多少倍翩翩君子的风度,而且,间接接触总比直接接触来的美妙把?
至于女人嘛,其所欣赏的男人味,我觉得在最初,还是有它的原始意味的,就是体味。大概那个时候的男人们没有现在的白领那么情调,经常喷点Dunhill、Desire香水什么的。所以区分男女的最大区别就是脂粉香气和汗臭、脚臭的区别了。很多男士不服气,什么整洁干净云云。实则,健康的男士大多有此“特征”,当然,那些整日流连于青楼的才子如杜牧、柳永等人除外,他们的脂粉味也挺浓的(并不是说他们女性化,这可是有区别的)。前几年的健美杂志很流行(现在流行健身吧?),里面的男士要么浑身香油,要么就是一声臭汗,没有汗也要弄点水。这大概就是为了弥补视觉上的不足,给人们一种味觉上的补充。所以,男人味这个词,从最原始的意义看来,颇有爱屋及乌的味道,想必不会有人说贾宝玉有男人味把?——当然,碰上几天不洗澡不洗袜子的,那就另当别论了,过犹不及嘛。
时代总是变化进步的。到了后来,男人味和女人味的引申意义就变了。基本上是由于社会的开放,使得人们完全可以不局限于味觉和嗅觉了,视觉听觉触觉都可以大显身手,但是,“味”这个词却由于长期的演化而继续保存了下来。因此在现在,“味”就同时兼具了多方面的感官味道。
现在的人们讲究女人味,已经有了许许多多的新东西,除了香粉变成现在的香水之外,又多了口红、丝袜等等一干元素。而仪态婀娜,体态丰腴,一双高跟鞋应该也是少不了的,如此种种,无疑广泛的涉及到了视觉和触觉。所谓的美妙不可方物,欲一睹而后快说的就是这些。而“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则是很多男人的遗憾了。至于诸如“女神”、“圣洁”、“天使”之类不可触摸、不可逼视甚至连牵手也担心玷污”尤物”的“高山仰止”的论调,大多由心理因素作祟,该另当别论了。
男人味嘛,变化可就大了,种类也五花八门。生活水平提高,现在连马桶都是香的了,所以人们大多也就不太接受汗臭的折磨,男人味更多地转向“刚毅的脸庞”、“皮带”、“皮包钱包”、“打火机”、“头发”和“皮鞋”等等。这些元素,大多由深色或者纯色组成,透漏着一种浓重的“视觉”上的气息,甚至有的男人的胡茬脸,高档的西服和衬衫的面料,也屡屡涉及“触觉”,“味觉”和“嗅觉”已经远远淡化了。
不过也非尽然。因为这个世界上,男人味的另一个代名词就是发源于“烟味”。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汽油味,也有很多人一闻到这个味道就眩晕。同样的,烟也是生活于天堂地狱边缘的一个“是非”之物。一个不少人喜欢烟味,认为这是男士的标志,甚至现在的各大媒体都经常会搞一些明星大腕抽烟姿势的评比。仔细寻思着倒也正常,烟里面富含尼古丁,给人以神经上的麻痹和错觉,不管程度深浅,抽烟中的人终会或多或少流露出本能的动作,这种放松、放肆甚至是放纵的姿势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经常走向两个极端——唯美或者极度的丑,有点类似于天才和白痴的区别。看来,几乎所有的辩证法则都是相通的,不是吗?
大概男性更喜抽烟也源于此,借以释放一贯理性的神经,缓解无尽的压力。而更偏感性的女性,抽起烟来应该由女性的味道。因为女性的修长的手指本就是女人味的标准特征——有很多女士抽烟的特写其目的就是为了展示手指的美,其次,在袅袅的香烟中,展示女人眼睛的穿透力和如丝头发的美感也是一种极度的视觉对比,有着很强的诱惑。由此,女人的烟中产生的女人味,其“味”不在于“烟味”,更多的在于“视觉”之味。上次看法国电影《豺狼帝国(决战帝国)》,女主角抽烟的感觉就很有“味道”,隔着屏幕仿佛就能闻得出来。
小丑跳梁的年代早已过去,个性时代正在酝酿,男人味和女人味作为话题,也总是难以形成广泛的一致认同。剩下的,也只有一句话,我穿我的帆布鞋,你留你的长发罢。
纯洁犹如昙花一现
偶尔看了一本书,书中的第一章叫做《纯洁犹如昙花一现》,后来由于上班的原因,来不及往下多看。书的第一段讲的是一贪一色,一个是地级市的大贪官,一个是为情所扰的高校教授。
这个名字起得真好,“纯洁犹如昙花一现”。如果孔子、孟子在世,大概要欣慰一下了,从久远的人性本善开始,“昙花一现”的纯洁总是能给人找来许许多多所谓“懵懂”的借口。
人性本善的确是一种借口,一种无知者无畏的借口——难怪王朔在江郎才尽的时候谁都敢骂,而步其后尘的宋祖德则更有望风披靡之势。
人性本善是一种借口,“懵懂”这是这种借口的伪善的说法。因此社会要普法教育,不能让无知者杀了人还优哉游哉。今日报道的日本AV女优的年龄越来越小,中小学生性生活发生率也不断升高,这些,几乎都掩盖在“懵懂”的旗帜下,受了无知的庇佑,由此,长辈们装作不知道而不用教他们,知道了的人也假装处于不知道的年龄,因为这样可以干更多的坏事。人们拖着不结婚,拖着不谈恋爱,初衷大概也都源于此。
总有很多人在计算着自己的年龄,如果到了16岁就要小心别杀人犯或那时要枪毙的云云。看来,在后果成为一种导向的时候,人们的恶因早在接受教育的时候就种下了。从古至今人们的教育看来都有问题——因为这种教育从来只重视结果导向教育,而不重视自身导向教育。
人们大多对杀鸡儆猴记忆犹新,总是用惩罚的严重性来限制人们的言行,却甚少从他人的角度来解决这些道德的死角。
所以,纯洁犹如昙花一现。昙花盛开的那一刹那,他的凋谢也就注定了。这肯定不是佛家的因果关系说,并非有因就有果——良心也不是天生的,纯洁的绽放只是短暂的休憩,或者是小范围的觉醒,广而大之的是一种公众利益的自我考虑。
这就好像,全世界的人共同遵循一个法则,那是基于大多数人的利益,而非,整个地球生态的利益。这自古以来就是准则。
那么,大概从这个角度来说,那个贪官,那个高校教授,他们贪污,他们偷情的种子,大概也很早就种下了,之所以被掩盖,之所以爆发得很迟,皆源于公众利益的保护。
这么说的话,大概,荀子听到“纯洁犹如昙花一现”的时候,也要欣慰一把了。
其实,昙花一现的不仅仅是纯洁,人性本善是一种借口的同时,人们同样把人性本恶也当作一种借口。什么原始本能无法遏制,所以穷的时候要去偷去抢,上了人家的老婆还说这是欲望的源动力。不安分归不安分,把人性本恶当作一种借口确是一种极高水准的发明。这些人大多会说,我们的邪恶昙花一现,我们一直都很纯真,都很纯洁,只不过,那一刻,没控制住自己的嘴巴、手中的枪等等。
………………
纯洁犹如昙花一现。邪恶犹如昙花一现。
何处寻真相 where the Truth Lies
整整一个星期没有更新Blog,基本上是由于这个星期格外的忙,还有很多时间不在办公室。以至于《何处寻真相》这部电影星期二就看完了,到现在才准备动动键盘,最近太累了……
本人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大多侦探小说的宗旨都源于一句话“真相只有一个”。所以,一看到影片的题目,本人就有所触动,特别是对于这种相隔了十五年的真相。
刚准备看的时候,网上有朋友告诉我,这部电影有万人迷雷切尔•布兰切特的裸露镜头,你可以大饱眼福了——其实,近几年的欧美电影大多包含着不确定的色情成分,R级电影的尺度也有所降低,正因为如此,上次有为同事在我的电脑上看电影,看了一会,居然说有不少黄色电影,弄得我很冤枉也很郁闷,因为那几部电影居然是:《春心荡漾》(乌玛•瑟曼)、《不朽的园丁(疑云杀机)》(雷夫范恩斯)、《小贼•妙探•美女》、《双层公寓》以及这一部《何处寻真相》。
《何处寻真相》的叙事结构很特别。通过主角们的旁白和介绍,穿插着时间上的往复,来介绍一段又一段拼凑起来的时间,并从中引出真相的蛛丝马迹。电影中,女主角欧康纳并没有在文斯和兰尼面前进行深刻的、有序的推理,而更多自己心中的默想——影片的色调很缓和,有的对白也很经典,这使得我差点跟不上女主角的推理节奏,有点没反应过来,特别是螃蟹那一段,很有顿悟的感觉。
有一点颇为自豪地,在看到莫林以及莫林的死亡的时候,我就觉得文斯和兰尼肯定和她的死有关,而且有很大的关联——因为他们都是表演家,善于掩饰自己——没想到最后却分别在两个人的自我表白中,被欧康纳一语道破,凶手直指他们的贴身助手。
说一句很麻木的话,整部电影我都在试着推理,对于电影中的颓废、性、沉重和堕落,特别是文斯和兰尼心中的苦楚,没有更多的想法——大概,这是由于片子的色调过于暖和的缘故吧?倒是在兰尼家中的那一段迷幻药后的场景,看得让人有些血脉贲张而又暧昧无比,我当时都怀疑雷切尔•布兰切特是不是真的吃了迷幻药后来扮演这个角色的——不过有一个很阴暗的想法,我觉得他肯定有过相似的经历——因为那个表演很传神——以至我很多时间都在注视她的眼神而非迷人的裸露身材。
看完电影才回过头来想想影片的所谓“内涵”。实际上,现在的网络这么发达,任何明星的斑斑劣迹总是能在第一时间被公之于众,而广大受众也就习以为常了。其实很显然,这种性格的阴暗角落,人人有之,为何大腕们为之如虎?本人对此从来不屑一顾,我欣赏迈克尔·杰克逊,从来只欣赏他的歌舞,而不会去考虑它是否皮肤变色,有恋童嗜等,这些我也管不着,我需要的只是歌舞给我的愉悦。
一个可能可以接受的原因,是因为社会偶像的匮乏,使得所有的崇拜的对象都必须十全十美,但可悲的是,一旦人们发现这个偶像不是那么回事,则又会把它批驳的一无是处,近乎是人尽可夫。呜呼,到底是什么,造成了我们的这种极端和扭曲的两种心态?
最后特别提一下,凯文•培根的长头发造型加上小喇叭裤,很有70年代披头士的风味,让我一度失去了时间的感觉。女主角雷切尔•布兰切特还是更适合深沉一点的角色——尽管他的迷幻之旅也很迷人。不过,最崇拜的还是97奥斯卡最佳演加拿大人阿托姆•伊格扬,这个家伙照片看不出年龄,远看还有点像科林•法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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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影片的介绍,可参看verycd网站:http://lib.verycd.com/2006/01/30/0000087396.html
关于诗的胡扯
很多人说现在的诗人写诗有境界,有水平,有思想,有层次。
现在写诗似乎很容易,信手拈来就是几首,咿咿呀呀的,也不知道谁看懂了谁没看懂。
反正,新体诗的发明简直就是对文字工作者的一种福音,稍稍皱着点眉头,把头发弄弄散,最好还有着靡丽的或是无神的眼睛,你就可以写诗了。
而且——只要写出感觉,甭管是痛苦的悲伤的喜悦的,还是压抑的奔放的,甚至是淫秽的性欲压抑不住的,都可以写。
反正写诗就是写感觉吗。不用任何加工的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看到星星就写星星,看到饭碗就写饭碗,看到乳房就写乳房,甚至,看到星星掉进河里就写星星掉进河里,看到女人留着胡子就写女人留着胡子。
于是很多天才诞生了。他们的脑子里、眼睛里、记忆中充满了对诗的理解崇拜渴望和迷恋。诗是天才的语言,诗是明珠,是皇冠。所以一定要带在丰富的脑袋上,哪怕是盛满屎尿的脑袋,盛满精液的脑袋,盛满口水的脑袋,只要有点横七竖八的想法,就可以带着皇冠,光着屁股,招摇过市。而且,还不愁有人来捧你的场,指着你的光屁股说你丫穿着人皮裤头还挺好看,有点像褪了皮进化了的猴子。
所以,顾诚说了一句黑色的眼睛什么的,于是各色各样的眼睛满天飞舞,要么寻找长腿,要么寻找生殖,要么寻找迷情什么的,只是难得有色眼镜商店天天爆满;倒是海子的卧轨没有多少人效仿,尽管每天发表的新诗中总有人声嘶力竭地要死要活,把神圣的生命看的无比粪土,好像屈原再世一般。
人人都说自己古文不好,写不出古体诗,那些皱巴巴的“共剪西窗烛”远不如“对着发出死光的太阳接吻”来的另类漂亮;而“轻解罗裳,独上兰舟”更不如“褪下你被月亮修剪过的小裤,让我们做爱”来的有激情。
反正,古体诗那么难,现代诗人们是写不出来了。只不过总是有些小孩挺纳闷,叔叔,这些诗我们全看懂了啊,古人一定很笨,什么“床前明月光”,写的诗我们一下就看懂了。倒是叔叔您了不起,写得诗太高深了,我们都不明白。
于是有一位叔叔说,孩子,等你长大了,你就懂了。小孩长大了,依旧不懂。
后来,小孩留了胡子,蓄了长发,留了喇叭裤,然后去找那位叔叔,说,叔叔,这下我懂了。
注:在天涯上看到一段话,这段话是本文的成因:
古人做诗是给大家看的,
他们想让别人记住他们的诗,
所以千百年下来我们还能看懂。
今人做诗是他自己看的,
他们想让别人记住他们做诗的样子,
所以我们看不懂了
Blog的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
本人一直宣称自己是个理想主义者(不敢说是“彻头彻尾”,一则这需要时间、年龄、金钱、感情的考验,二则把话说得太过圆满容易给人以偏执的味道),这一点直接影响到了我对自己Blog的态度。
有个朋友问我,为什么我的Blog里总是那么多的头头是道,而很少生活的工作的记载。一时之间,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告诉他,生活中工作中很多东西只是梦想,只是想法,而且是“不能多说”的那一种,如果在自己的Blog中都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不能充分写出这些想法,那还要Blog何用?
这就比如两个人都喜欢喝五粮液,这并不代表两个人在很多问题上有相同的想法。鉴于此,本人不想把我的起床时间打字习惯性别取向放到网上去寻找共同者,而宁愿划一小片地方,娓娓道来生活所思,一个钟子期只要能遇到一个俞伯牙,也就知足了。
现在的Blog就像三年之前的BBS那样流行,大概,这就源于网络的“生活共享”,颇有些将网络的虚拟性弱化,实现网络“现实”本质的味道。
也的确,基于“个人”的Bolg这样一个目的,使得很多人有机会将自己的生活点滴展现在大多数人眼前,交流变得既私密而又公开。
于是乎,Blog几乎在一夜之间,让网络变得现实起来,充满了“真实感”。
可惜,本人对于这一种形式,却还是有些抵触——这倒并不是源于对Blog本身的抵触,而是不想把很多东西硬是从日志一般的形式中剥出来。希望中的Blog,应该是一种方式展示的平台,或者是通过图片,或者是通过文字,或者是通过零碎的言语、零散的片断,甚至是动画和音乐展示一种思维的交流——而倘若是朋友间的问候和互道家常,多如牛毛的即时聊天工具早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根本用不着Blog这样一种慢速的形式。
所以,Blog应该是精致的,至少,俺的blog应该体现俺的思维和方式,每天的灵感和想法。
我在我的Blog中很少记载当日的见闻和起居,除非是醍醐灌顶般的书和影视,是我产生共鸣般的欲一写而后快的欲望,我才会将它记下来。
经常,我们看到一个艺术家,总以为他有多么多么的不同,结果,亲眼见到他的时候才发现,他的睡觉、吃饭甚至是上厕所,都是那么的庸俗,与他的艺术作品有着那么大的不同。而倘若这种庸俗絮絮叨叨的在Blog中表现出来,那简直是对自己思维的一种伤害,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缠。
最近看了不少名人的Blog,大多偏重于艺术层次或者自己专长的把握,甚少吃喝拉撒班的呓语。有人说,这可能有虚假的欺骗广大FUNS的嫌疑。其实我觉得不然。作为一个名人,比如演员,我们崇拜的是你的演技,是电影中的世界。倘若我们充满了一窥隐私的欲望,连你喜欢睡什么样的床每天几点洗澡几点睡觉都要问个清楚的话,这大概是对演员的最大的不尊重。当一个演员因为他的花边而出名的时候,这个演员也就只剩下花边新闻的价值了。同样的,当一个影迷过于关心章子怡的内裤颜色的时候,他也就只配当一个色狼了。
这大概就是Blog的理想主义色彩,他能使你在看完《活着》之后,在余华的Blog里了解它的艺术取向和道路,这是一件爽之又爽的事情。前日里看才女徐静蕾的Blog,生活点滴记得也不太多,到时颇有些时时出人意料的心得。
有人说Sina推出这么多名人Blog,有一些炒作的味道,对他的点击量是一个相互促进的作用。作为策划,门户网站在这个方面的竞争无可厚非——只不过,如果名人们可以用此包装自己,倒是大可不必了——Blog可不是你的强项,你的强项在于你的电影、歌曲和著作。体现自己的思维,写出最真实的想法和境界,才能获得更多人的认同和尊重。这才是理想主义的Blog而非“Blog的现实主义”。
Blog看起来确实是有点向现实挂钩的味道,实际上,他作为一种网络形式,依然能够成为虚幻的工具而导致许许多多的骗与被骗。
所以,宁愿让Blog理想主义也不让Blog现实主义。
在冯骥才的Blog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年意一如春意或秋意,时深时浅时有时无。Blog已有“Blog意”的吧?总之新年是一年不如一年了。按照现在的趋势,以及上网一族的文化层次,终有一天,Blog会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我们的精神和文化层次,但愿这种层次不会消磨在吃喝拉撒般的消遣中。
恐惧的诞生
最近看蔡骏的恐怖小说,实际上,更多的,我是将他作为一种推理和悬疑小说来看待,个中的种种“惊吓”因素,已经很难对脑部细胞产生更大的恐怖冲击了。
近几年悬疑电影比较流行,而且涉及悬疑的总会用到不少的恐怖元素。这大概是因为,悬疑本身,就是构成恐怖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悬念和疑问,也恰恰是最能让人产生暴躁、烦乱、害怕和慌乱心理的重要因素。
无疑,恐怖片最需要让人感受到的就是恐惧,那么,这种恐惧从何而来?
有一种,大概就是借用亲身的体验来产生心理的共鸣,造成你的恐惧。在蔡骏的《夜半笛声》中提到了一个迷宫似的地下世界,充满了黑暗、不知名的幽灵、水老鼠等等一些东西。实际上这个环境构造本身并没有比昏暗的楼梯、走廊和半夜的厕所这些传统的元素来的恐怖,但是他给我心里的冲击却远远大于这些元素,因为有了相似的亲身体验。
我的老家在福建沿海,大概初一的时候,学校里有一个多年以前遗留下来的防空洞,里面也是复杂异常。当时性格里充满了许多不安分的因素,就总是聚着几个人进去“探险”。记得有一次走得太深了,手中的蜡烛也灭了,因此迷路了,结果有一个同学就哭了出来(遗憾的是当时大家都觉得是我哭了,气煞我也!),当时真的非常害怕,有一种再也走出不去的感觉。这种感觉嫁接到蔡骏的这个小说中,就很容易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而诱发心中的恐惧心理。
另外一种,大概就是常说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这一类的,大概都是针对那些心有愧疚或是内心充满了不安的人而设计的元素。这种恐怖小说和电影往往和侦探、推理结合起来,充满了沉重的现实意义。我特别喜欢这类电影,但是更多的是冲着侦探推理去的,至于恐怖,很多方面已经消逝在了浓重的思考氛围中了。不过,也有一些是为了让人恐惧而推理的,比如爱•伦坡的小说,还有美国电影《七宗罪》、台湾的《双瞳》等。其实,本人自认为这一类的恐惧心理的产生,只对心理正常或是受到轻微扭曲打击的人有用。倘若心志坚定或是知识水准使之不足以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和不正确性,那么,恐惧心理也就无从产生。
前几天的blog里还引用了斯金纳的一句话,说是人的所有行为都是由后果导向的。这样就好理解多了。诸如原始人,他们的惧怕心理来源于对野兽的恐惧和对黑夜的恐惧,这两种东西对他们能够造成极为巨大的伤害。而反过来,这一类的伤害更甚于他们吃人的伤害,所以,他们不会对自己吃人这一行为产生恐惧,而只会对黑夜产生恐惧。
正是因为这一点,才诞生了很多杀手级的恐怖片,什么《电锯惊魂》、《Switchblade Romance》等等。这些片子中的杀手已经到了一种将“恐惧”置身度外的境界,因此,“亏心事”对于他们来说,基本上不会产生恐惧,而产生恐惧的,反而是那些善良的或者是并没有干多少坏事的受害者。
相对于此,日本人则要高明得多。总是将人的阴险的、贪婪的、自私的各种欲望交织在心理恐怖片中,给观众以沉重的压力,使观众总是在对自身的检点和对既可预知而又未知的状态中,恶梦一般的看完整部电影。
还有一种恐惧,来自于突如其来的惊吓。美国人的《惊声尖叫》和游戏《生化危机》中时有这样的场景。一般,影片都会将观众的心理调度到一个合适的范围内,然后来一场突如其来的惊吓,或有准备或无准备。这一种惊吓来源于现实的未知性,几乎无人可以幸免。
最后,说两种状况:
如果,你明知道你自己要死,一种是,你知道自己到时候是怎么死的(而且可能很惨),还有一种,你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但是不知道怎么死,这两种状态,哪一种更让你恐惧?